这一觉睡到九点多。
太阳晒屁股的时候余醉才大爷似的枕着弟弟的肚子伸了个懒腰。
陈乐酩把他揪起来推他去洗漱。
余醉问他洗没洗。
陈乐酩早洗了,但一想到和哥哥一起洗漱,画面肯定很温馨。
那就再洗一遍!
他屁颠颠跑进洗手间,拿出两套一模一样的牙杯牙刷,同样的位置摆放好,严谨到给自己和哥哥挤的两坨牙膏坨都必须差不多大小。
陈乐酩洗脸时怕打湿头发会给头帘扎个小揪儿,好说歹说地也给哥哥揪了一个,于是兄弟俩顶着一高一矮两个揪儿对着镜子洗漱,动作十分同步,仿佛被按下啃臭键。
余醉手上的纱布拆了,换成大绷带,纱布转移到了陈乐酩脸上。
那道被他自己撕开的伤口实在有点大,一根指节那么长的口子横在左边脸颊上。
他撕的时候倒狠,不管不顾的。
这会儿知道害怕了,怕给自己颜值减分。
“会不会留疤啊,留疤了怎么办?”他对着镜子忧心忡忡。
余醉本来就气他对自己下狠手,“留疤就变丑八怪。”
陈乐酩当场把嘴撅成雷震子。
“真是的!别人谈恋爱都叫宝贝乖乖,你叫我丑八怪!”
余醉心道没抽你就不错了,还横呢。
“不然呢?给你颁个奖?”
“我不管!你也要叫我乖乖。”
小时候哥哥教他的,乖乖就是比宝贝还宝贝,宝贝得不行的意思。
陈乐酩觉得自己从小到大都宝贝得不行,但哥哥竟然很少很少这么叫他。
他有点不满,十分幽怨地朝哥哥眨巴眼。
余醉没说话,更没叫他,向后仰靠着洗手台,目光懒怠地落在他身上。
就一眼,只一眼。
陈乐酩没来由地并紧双腿。
然后就见哥哥弯起嘴角朝他勾出个漫不经心的笑:“乖乖。”
那时陈乐酩才知道,原来海绵体充血就是一瞬间的事。
春天还没到呢。
小乐乐就迫不及待地扎起个帐篷准备春游了。
他捂着裤裆臊得满屋乱窜,恨不得一头把自己撞晕。
余醉把他揪住,双手从他身后绕过去,带着他跟连体婴似的荡到镜子前。
两人透过镜子对视。
陈乐酩眼中水雾弥漫,晕晕乎乎。
余醉叼住他不堪重负的耳尖,“我就在这呢你不会用?跑什么。”
小乐乐再次振翅高飞。
“别说了!”陈乐酩闭上眼睛把自己臊成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