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是他,他也……落魄至此了吗?我来长安之前,还想着能听一回刘恋大师和月蝶大师抚琴呢。”
咔嚓一声,亭外的树枝折断,丁婳与王鹿韭闻声向亭外看去,原来是积雪压塌了树枝……
王鹿韭留了丁婳在府上用午饭,户部侍郎王林中午回了府。
寸心报了主父回府的消息,在用饭的鹿韭玖便向丁婳请辞,说有话同三叔说,去去就来。
丁婳点点头,继续吃菜。王府的菜是头一回吃,也许是这辈子最后一回。
王鹿韭带着几个大丫鬟走了,半个时辰后才回来。
丁婳已经用完饭端坐在太师椅上了,王鹿韭兴冲冲的回来对她说道:“你猜三叔是怎么说的?”
“说了什么?”王大小姐真是没头没尾的,丁婳看着她明显的喜色想。
“我告诉了三叔,你很喜欢他的挂在亭中的那幅墨宝,向他讨这幅字送你。他便问了我你对道心的见解,三叔是性情中人,他十分喜欢你的回答,要把那幅墨宝送给你。”
“这太贵重了吧。”如此盛情,丁婳不免有几分惊讶。
“怎么会。三叔还送了咱们两壶酒。”
“酒?”
“他说喝酒写字才更有一番意境,咱们一会儿小酌一杯写两幅字吧。”
丁婳的头都要冒汗了,她逃过了弹琴却没有逃过书法,只得说:“世人总要以为喜欢字的人,字就一定写得好,我的字十分丑,还是不写了吧,我只是喜欢看而已。就像有人喜欢吃点心,却不一定会做点心。”
“我从小练字,但是字也比不上兄长他们。祖父同我说过:你喜欢便把写字当成一件趣事就好,趣事不必贤。
这是丁婳第一次听到,有人对她说学六艺不必把这件事情学好,当成趣事做就可以了。或许王鹿韭只是在客气,丁婳实在是喜欢这种论调。
盛情难却,丁婳拿起了毛笔,洋洋洒洒写下[已讶衾枕冷,复见窗户明。夜深知雪重,时闻折竹声]字写得不好,只能应个景。
丁婳写好便凑过去看王鹿韭的字,她倒是真的没说谎,她的字在京中闺秀中,只算中等。大约真的是从小练字,但是没有天赋,怎么练也只是清秀而已,和王家中那些善书法的父兄更是无法相比。
只是……这内容写的……只见王鹿韭手书[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是陶渊明的名篇《拟挽歌辞》,他在大病时所写所感。或许对于十六岁的王鹿韭来说只是刚刚讨论过,因为年轻所以对这些生死之论并不避讳顺手写来的,但对两世为人的丁婳来说却有不小的冲击。
丁婳看着对方抬笔落笔不自觉念出了声:“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不若是叫寸心温酒?”王鹿韭停笔,抬眸一笑。
“甚好。”
寸心另收拾出一张桌子煮酒,丁婳王鹿韭两人你一杯我一杯的,竞是把一坛都喝尽了,一旁的嬷嬷忍不住提醒,才作罢,吵着去写字。
酒后真叫丁婳写出来一幅字:[金尊酒满,良夜尽欢]这个字作为书法,只能说还看的过去,但却是丁婳两辈子加起来写得最好的一幅。
王鹿韭醉了,在丁婳走之前,她说要把丁婳的[金尊酒满,良夜尽欢]裱起来,挂在床头每天看。
酒量比她好两分的丁婳笑了笑。一个大家闺秀床头挂这种字,实是不可能的。只不过王鹿韭同她一样,都不是个真正的克己复礼的闺秀,心里都向往着——求金尊酒满,求良夜尽欢。
丁婳倚在软垫上,放下酒瓶,目光放空。如果只能活九年,也好,她要在这九年里把该做的事都做完,庾季夏答应的那三件事也可以帮到她,而如果她把重心都放在攻略上,或许会疏漏自己重生后真正该做的事。
但……几年后的庾季夏,能在他的身边好感度百分,不只是续命,在长安做乞丐活着又有何意义?能借到他的权势,哪怕只能活几年也不枉重活这一世。
申时初,丁婳带着王林所赠的墨宝上了马车,直接叫马夫去东市的今古斋。
这一次她并不是去给庾季夏送信,而是真的想买一支好笔。长日无聊,若是能静静下心写几个字,纵然写的不好,但求宁静也不错。
可天总不遂人愿。
————
已讶衾枕冷,复见窗户明。夜深知雪重,时闻折竹声。 ——《夜雪》唐·白居易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拟挽歌辞三首其一》魏晋陶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