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章
娘生的第五个孩子,也是女儿,祖母这回连养都懒得养了,直接把孩子溺毙在马桶里。
也是老天看她可怜,那日伶官来村里挑人,一眼就挑中了刚满七岁的她。
伶官给爹娘的原话是这样的——
这丫头四肢纤细,柔软,是个跳舞的好苗子,你们家生出这么个女儿,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就这样,她成了乐户。
乐户,是指入乐籍的人户。
有跳舞的,唱曲的,唱戏的,耍杂戏的,以及熟知音律,演奏各类乐器的。
虽然乐户为世人所轻,但好歹是吃公家饭的,每个月和当官的一样拿俸禄,有二两银子呢。
爹娘见女儿被选中,高兴地在家门口放了几串爆竹。
街坊邻里都过来道喜,都说鸡窝里飞出一只金凤凰。
她也高兴。
她高兴的是,就算娘以后生的还是女儿,也能在家里,在村里挺直腰板,不用觉得低人一等。
从被选上,到成为真正的乐户,还有漫长的一段路要走。
伶官说了,钱难挣,屎难吃,二两银子能不能赚到,就看你挨的棍棒多不多,流的眼泪和汗水多不多。
多,你就能挣到。
不多,你就从哪里来,滚回哪里去。
舞队也分三六九等。
长得好,跳得好的,有点关系门路的,能给皇上跳舞,给贵人跳舞。
命再好些,被贵人看中赎回去,放在内宅里,那便是得了好造化。
也有那命苦的,只能去教坊司卖艺,穿着轻薄的纱衣,在台上跳给各色男人看。
若是有哪个男人瞧上了,银子掏得足,也能春宵一度,与妓女没什么两样,不过是卖得贵一些,偶尔还能挑挑客。
阿满一不想滚回去,二不想自己将来沦落到教坊司卖艺,侍候男人。
年仅七岁的她便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跳出点名堂来。
这是她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