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之前,不管是四个霸王还是各个院子里的老表,全都吃了枪子。
那时候穷啊,国家卖古董换外汇,从毛子那边换回来盘尼西林和其他治疗性病的药物给被解救出来的姑娘使用。
先生可谓是大义。
不像现在的毛子国,小姑娘穷得都他妈卖屁股了,那群王八操的还定期去检查一波,没收违法所得,想出去,还得交罚款。
我曾经和一个服务行业的小姑娘聊过,她说毛子国的警察好像知道他攒了多少钱似的,刚有两万,肯定被抓。
还是时代变好了,有兴趣可以搜一下九十年代的交警,那真是老牛逼了。
对了,可以直接搜焦点访谈山西交警乱收费。
妈的,我说点啥。
说完刘小果的身世,庞飞燕又讲了刘家是怎么家的。
那真是缺德缺冒烟了。
清朝末期,沿街的商户最害怕的是早晨开门,门口有一具尸体。
用北京话来说,叫做死倒。
天气越冷,死倒越多,碰到死倒,中产家庭都得一贫如洗,穷人的家庭,十有八九家破人亡。
为啥?
因为清朝调查命案,就是一场官方的敲诈勒索,一个死倒,能让百十来人家致富。
出了命案,一般是报到当地县衙,按照流程,一般是县太爷坐着轿子去,同行的有负责记录的书吏,负责验尸的仵作、负责维持秩序的衙役,还有脚夫和搭建临时验尸场的工作人员。
县太爷去现场,还要带着一些随从和杂役,所有人员加起来,几十人打底。
人多了,花费自然少不了。
一次最少几十两到一百两的费用。
县太爷肯定不会出这个钱,那谁来出钱。
如果是两个人打架,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打死了,有杀人的人出,如果杀人的没钱,就由被杀之人的家属出钱。
要是没有主的尸体,要有现尸体的人出现,比如四驴子现了一具尸体,去县衙报案,县太爷来了,一问是无主的尸体,那这笔钱就得由四驴子出了。
四驴子不想出的不行,不出,变二驴子,整不好还得被按上杀人的帽子。
多多少少也得出点,剩下的钱,尸体在谁的门口,谁出大头,然后剩下的由周围邻居分摊。
后来还专门有两个词来形容这件事,一个是尸场东道,尸场是现尸体的地方,东道是东道主,尽地主之谊,连起来的意思是现尸体地方的邻居招待县太爷及随从,说白了就是出钱。
这里涉及邻居的问题,多少也不好确定,于是乎,官府又研究出来一个新词——望邻飞邻。
望邻好理解,就是站在现尸体的地方四处看,眼睛能看到的地方,都是邻居。
飞邻是看不到的邻居,在案地点看到最远的地方,走过去,再四处看上一圈,这也算邻居,叫飞邻。
望邻和飞邻的主要成因是清朝后期,老百姓太穷了,拿不出来多少钱,官府就用人数往上堆,一家拿一百两费劲,要是二百家呢,拿二百两很轻松,卖媳妇也得拿出来。
仵作验尸只是第一步,验尸的时候,仵作会填写尸格,可以理解为法医笔记。
其中有几项比较重要,第一是案地点、第二是邻居、第三是证人。
清朝是有罪推定,就是不管你是原告被告,都认为你有罪,随时可以传唤关押,还能动刑。
根据经验来看,家资越丰厚的人,被上刑的次数越多。
说人话就是不折腾一下,你怎么出钱。
这都是前期准备,先把邻居证人过一遍。
在案件审理之前,文吏要放出消息,说谁是邻居,谁是证人。
邻居那一栏,能有个百八十个。